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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乡村说·农村改革 | 今年两会,农村改革有哪些热议话题?

    信息发布者:wangchunlin
    2019-03-16 07:39:51   转载
    两会乡村说·农村改革 | 今年两会,农村改革有哪些热议话题?  农视网10小时前 · CCTV7农业节目网站官方账号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改革成就斐然。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关注,积极建言资政。关于产权、制度方面都说了哪些内容,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十分关键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一轮农村改革作出了部署。在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的同时,如何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十分关键。
    韩长赋:这些改革安排要做好两件事
    首先,要做好清产核资,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也包括非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这项工作,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就是要搞清“家底”。
    第二,要推动股份合作制试点,建立农村的股份合作组织,也就是要解决这些资产哪些人有份、怎么样管理和运营,建立一套产权明晰、权属清楚、运行有效的机制。这项改革目前处在扩大试点的阶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把改革作为重要法宝,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落实农民的承包权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说,基于多种考虑,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陈锡文:土地流转要有法律规范
    农村改革已经40年了,农业农村情况、环境都发生了很多变化,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流动,外出务工经商,伴随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以及各种各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针对这样一些情况,对土地的流转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法律规范。
    陈锡文表示,中央提出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就是要让农民的承包权能够进一步落实。
    农村土地由过去的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变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就是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的经营权可以自己来使用,也可以流转给别人,但是流转了经营权以后,承包农户和集体签订的土地承包关系并不改变,也就是说,承包农户流转了土地经营权之后,仍然享有集体土地的承包权。

    在激活农村沉睡的“三块地”上做文章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唐海龙认为,只有做好土地确权和产权制度改革,才能实现乡镇统筹发展,继而解决农村改革发展动能问题。因此,崇明区在激活农村沉睡的“三块地”资源上做文章。
    唐海龙:宅基地要做两方面的探索
    第一,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时候,鼓励农民依法有偿自愿退出,我们也在想怎么探索安置的问题。
    第二,农民的房子在哪里造?原来农民出生在哪,就在哪造房子,很分散,没办法集中。我们探索在一个镇的边上找一个地方让农民统一造房子,统一风格、布局、设计。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如何抓住“人、地、钱”的关键环节,打破乡村要素净外流的局面,这需要引导更多的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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